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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挑花眼擦亮眼选对月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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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1/24 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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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科学育儿观念的普及以及“三孩”政策的推动下,女性产后护理和新生儿看护的需求大增,月子中心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受到不少家庭的青睐。作为新兴行业,月子中心准入门槛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技术设备尚不到位、安全及医疗事故频发等问题也不断浮现。

这家月子中心主打“高端服务”,为众多宝妈及新生儿提供服务,积累了不小的名气,吸引了正值孕期的林女士。为了能在产后能有良好的育儿和护理环境,林女士与该月子中心签订了《合同书》,并支付5.3万元服务费。半年后,林女士意外早产,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窒息(重度)等问题进行过急救,但出院时生命体征已然平稳。

顺利入住月子中心后,生活却不如林女士预想中的那样美丽:

在一次日常检查中,护理人员拉扯到林女士儿子的脐带导致流血,却没有及时进行消毒就把脐带摁回去。当日,孩子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系细菌感染。

在多次向月子中心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交涉无果后,林女士愤然将其诉至法院,主张该月子中心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月子中心赔偿其子医疗费1.2万元,并按服务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曾到月子中心实地查看并了解相关服务,月子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的相关服务也都记载在《合同书》中,而林女士反映的与宣传不符的事项在并未在合同中作细化约定。林女士所称月子中心的服务存在反应迟缓、服务品质不尽人意等问题,属于月子中心的履行瑕疵。林女士以此主张月子中心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及虚假宣传,现有证据并不充分。因此,对于林女士三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关于林女士所称的月子中心存在护理人员拉扯婴儿脐带等照顾不周问题,月子中心没有证据证明护理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尽到护理责任,故法院认定月子中心在照护服务过程中对林女士之子发烧生病负有一定责任。另,考虑到林女士儿子确实存在先天不足,且新生儿本身免疫能力就比较脆弱,故法院酌情认定由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宝爸宝妈们:

请勿盲目相信广告宣传。

面对广告宣传时不盲目冲动消费,正确看待产后“身材焦虑”和“育儿焦虑”,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做出理性选择。

选择正规服务机构。

一要考察资质,查看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证照和资质;二要了解经营情况,可通过上网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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